江西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

2008年12月22日 8:54 509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据12月19日人民网消息   12月19日,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牌暨省属项目进场交易仪式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举行。这是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江西省《实施办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健全权力规范和阳光运行制度的重要举措。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新雄,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尚勇,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余欣荣出席仪式。此举也标志着江西省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在南昌或项目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让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运行,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据了解,目前,江西有9个设区市和一批县(市)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市、县两级和省属项目中由省建设厅监管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进场交易情况较好,但省属的重点工程、交通、水利、政府采购等项目大部分还未进场交易。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确保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进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江西省《实施办法》对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必须在交易中心进行等作出了具体部署,要求"省属公路、水利、房屋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和探矿权、采矿权、采砂权’招、拍、挂’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在南昌或项目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为把中央《工作规划》和江西省《实施办法》提出的要求落到实处,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多次召集省直有关部门和南昌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协调,召集中介公司进行座谈,对省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操作办法进行讨论,达成了共识。尚勇、余欣荣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南昌市政府及有关单位为迎接省属项目进场交易作了大量工作,降低了交易收费标准,完善了服务措施,扩大了交易场所,并将机构名称由原来的"南昌市招标投标中心"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省市合一"的统一交易平台,主要负责办理南昌区域内(含省属)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和地产矿产交易。该中心实行"六个一"机制,即项目统一进场,信息统一发布,场地统一安排,专家统一抽取,评标统一监控,保证金统一收退。今年1月至今,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共成交各类项目777项,成交金额139.7亿元;节约资金1.89亿元,节约率8.15%;增值2.9亿元,增值率4.66%。今年10月以来,鹰瑞高速公路绿化景观工程、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等15个省属项目顺利进入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我们将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高效率运行’的思路,将交易中心打造成精品市场",余欣荣在讲话中表示。
  据了解,从明年1月1日起,江西以下5类省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在南昌或项目所在设区市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业、交通、水利、房屋和市政工程、信息产业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口机电设备的采购;二是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对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的采购;三是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拍、挂";四是采砂权的"招、拍、挂";五是国有、集体产权的拍卖。其他公共资源交易也要逐步进入中心进行,努力在全省形成"要用地,找市场;要工程,去投标;要交易,进中心"良好市场格局。江西省政府还将对此作出具体部署。

责任编辑:毋宁秋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allloginpage.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