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2008年第三批矿业权评估项目

2008年11月10日 16:35 527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评估项目的公告》(2006年第21号)、《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的有关要求,国土资源部储量司日前公布了2008年第三批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价款评估工作的项目。具有矿业权评估资格并满足报名要求的评估机构)均可报名,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国土资源部出让矿业权评估项目的要求》。
  本批摇号项目中,有4个项目的基础资料已备齐,中选评估机构可在5个工作日内与国土资源部签订评估合同,其余6个项目的中选机构需等候通知签订评估合同的时间。
  本次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时间安排及评估机构可从网上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附齐国土资源部2006年第21号公告要求的有关材料,于11月7日前送(寄)达国土资源部储量司。
  相关材料:1、国土资源部出让矿业权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
  2、国土资源部出让矿业权评估项目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要求
  3、国土资源部出让矿业权评估项目的要求
  4、二OO八年第三批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时间安排
  5、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来源:综合媒体 (责编:hq)

责任编辑:站长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allloginpage.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