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两个健康”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8年10月29日 10:26 2765次浏览 来源: 人民日报 分类: 领航新征程-十九大 作者: 陈伟俊
改革开放40年来,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人民持续推进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成功实现了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跨越,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发展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中共中央、国务院在给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贺词中明确指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既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两个健康”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温州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进入新时代,温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引领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先行先试勇探索,成为中国改革发展“探路者”
温州的改革开放发展史就是一部风云激荡的民营经济成长史。改革开放40年来,在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温州率先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形成了享誉全国的“温州模式”,创造了许多鲜活样本和宝贵经验,成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面旗帜。
点燃了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星星之火”。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温州人民积极响应、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大胆冲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放手大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颁发了全国第一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制定了第一部私营企业条例、出台了第一个股份合作企业地方性行政规章等多个“全国第一”。温州的探索实践,点燃了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星星之火”。
激活了“人”这个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在人均耕地少、可用资源少、交通条件差的条件下,温州把“人”作为最大资源,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激发了蕴藏在群众中的创造伟力,掀起了千军万马闯市场的全民创业浪潮,铸就了“敢为人先,特别能创业”的温州人精神。从前店后厂到块状经济、从专业市场到全球营销、从代工贴牌到自主研发、从收购兼并到设立境外产业园,温州始终勇立时代潮头。进入21世纪,面对“成长的烦恼”,温州坚定转型发展步伐,先后经历打假治劣、名牌兴业、信用建设、品牌强市、创新驱动等发展阶段,推动民营经济始终保持旺盛活力。
蹚出了“跳出温州发展温州”的特色之路。温州作为我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大力构筑“走出去”与“引进来”双向互动开放格局,有175万温州人在国内、70万温州人在国外创业发展,建立了268家国内异地温州商会和350多个海外侨团,构建了内外互动、联接世界的信息网、资金网、供销网、商会网和乡情网。尤其是38万温州人云集“一带一路”沿线57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一带一路”建设上的亮丽风景线。
实现了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的有机统一。温州民营经济是典型的“老百姓经济”,立足民力、依靠民资、发展民营、注重民富、实现民享是重要的基本特征。目前,全市在册市场主体95万户,其中企业24.6万户,相当于每10个温州人中就有一个经商办企业,温州民营企业数量占全市企业总数量的99.5%、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产值的95.5%、外贸出口占全市外贸出口的95%、税收占全市总税收的80%左右。近年来,温州“民字号”改革成效显着,社会力量办学、办医、办文化、办体育等走在全国前列。
温州民营经济的成长之路,是一条党中央方针政策指引的改革之路,是一条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内生活力的革新之路,更是一条走出贫穷、富民强市的发展之路,充分证明了党中央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党中央、国务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一系列决策的伟大正确。
重整行装再出发,把准民营经济发展“定盘星”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摆上重要战略位置,让温州这座靠民营经济“起家”“发家”“立家”的城市更加坚定了前进的方向,更让全市所有民营经济的管理者、经营者、生产者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信心和力量。在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作为“探路者”的温州,要重整行装再出发,切实把准民营经济发展的“定盘星”。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前不久,他在东北考察时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大政方针,表明了我们党的一贯立场,回应了社会的重大关切,给民营经济发展传递了比黄金更珍贵的信心。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坚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坚持“两个健康”一体推进。“两个健康”是一个有机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我们要领悟好“两个健康”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既关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也关注他们的困难,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一方面要着力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制约和障碍,推动民营经济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向创新驱动转换、向现代治理转型,做实做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这篇大文章;另一方面要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把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
坚持“政企联手”同向发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一个新突破。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要科学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努力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之间找到最佳结合点,积极推进市域治理体系现代化,大力发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把“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的优势都发挥好,形成同频共振的生动局面。要处理好“亲”与“清”的关系,致力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加顺心、安心、舒心、放心的发展环境,携手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
奋力续写创新史,打造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
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是落实习近平同志“两个健康”重要论述在基层的探索和试点。温州将锚定先行区创建目标,一步一个脚印推进先行区创建,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制度和举措,树立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标杆,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夯实民营经济发展根基。围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科研主力“三位一体”,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深度参与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创新驱动力。大力推进温州东部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着力培育若干个“万亩空间、千亿量级”产业大平台,提升平台爆发力。全面落实浙江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战略部署,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推动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着力打造电气、时尚、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等千亿级产业集群,提升产业竞争力。推进百企上市计划、隐形冠军培育计划、小微企业成长计划,提升企业成长力。
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对症下药、破解难题,助推广大民企持续健康发展。放大社会力量办学、办医、办文化、办体育等改革效应,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打造市场准入最优试验田。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加大金融创新、融资支持力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打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示范区。支持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制度创新,在创新发展的道路上越走越宽广。
致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进清费减负工作力度,真正让企业轻装上阵、放手发展,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用好温州(鹿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加快世界(温州)华商综合发展试验区、浙南闽北赣东进口商品集散中心等高能级开放平台建设,完善与国际接轨的营商规则,鼓励民企高质量“走出去”、高水平“引进来”,打造透明开放的市场环境。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强化企业产权保护,规范各类涉企行政行为,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推动“大建大美”向“全域美”拓展、向“精建精美”提升,切实提升温州城市能级,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打造品质卓越的城市环境。
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热情。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给企业家以礼遇、尊重和荣耀,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实施“青蓝接力”行动,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勇于创新、敢于冒尖的新锐企业家,让温州民营经济永葆生机活力。传承永嘉学派“义利并举、以义为先”的文化基因,赋予新时代包容互鉴、合作共赢、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等内涵,让温州人精神迸发新活力。
强化“两个健康”坚强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对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党建促发展,以发展强党建,促进民营企业党建强、发展强。按照班子建设好、团结教育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的“四好”标准,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把全国最大的商会网打造成服务“两个健康”的主阵地。高质量推进“两个健康”先行区地方立法工作,出台新时代“两个健康”温州标准,续写民营经济新传奇。
(作者为浙江省副省长、温州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定律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allloginpage.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