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违规新增电解铝产能,山东省公布举报电话
2018年10月12日 9:23 55739次浏览 来源: 齐鲁晚报 分类: 电解铝 作者: 高寒
为落实工信部《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原〔2018〕12号)精神和国家有关“两高”行业严控新增产能规定要求,进一步做好严管严控电解铝新增产能工作,现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对电解铝产能置换方案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新增产能、已关停产能违法违规复产复建等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监督的舆论氛围,彻底清除违规新增电解铝产能不法行为。
举报受理电话:0531-86126244
今年1月,工信部发布《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
一、电解铝项目应通过兼并重组、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集团内部产能转移和产能指标交易的方式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二、可用于产能置换的指标须在17年10月底国务院国资委、各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的清理整顿电解铝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的项目清单内,2017年10月及以后建成的合规产能也可用于产能置换;
三、2011-2017年关停并列入淘汰公告的产能指标须在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置换,逾期无效。
据了解,2017年我国已公告完成的电解铝产能指标置换合计413万吨,2017年已公告并未完成指标置换的新建项目仍有207.9万吨缺口,按照《通知》需在18年底完成置换,否则逾期无效。
(高寒)
责任编辑:于璐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allloginpage.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