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修订铜铝铅等期货合约及交割细则
2017年03月22日 9:9 21383次浏览 来源: 证券时报 分类: 交易所
3月20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公告,对铜、铝、铅等期货合约及交割细则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涉及铜、铝、铅等期货交割标准的相关规定。对于阴极铜期货,将标准仓单的磅差由“不超过±0.2%”调整为“不超过±0.1%”。
据介绍,上期所1999年上市阴极铜期货品种时,根据铜现货贸易惯例,合约设计磅差为±0.2%。随着近年来计量设备精确度的日益提高,上游企业与交割仓库计量设备已具备±0.1%(或更低)磅差标准的作业能力,且现货交易中也已逐步采用±0.1%的标准。
同时,下游消费企业对缩小磅差标准的呼声也十分强烈,这能够大幅降低因磅差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而且,目前上期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对铝、铅、锌、锡、镍期货交割品的称重上均已按照±0.1%标准实际操作。因此,有必要对现行阴极铜期货的磅差标准作出修正,以更好地服务有色金属产业。
此外,上期所对于铝期货、铅期货的交割品级标准也进行了修订和优化。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围绕铜、铝、铅等期货交割标准的修订内容,上期所对各品种生产企业、消费企业、贸易企业、指定交割仓库及相关期货公司会员等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研。
业界普遍认为,新的标准符合产业和市场发展方向, 执行层面没有大的技术障碍。同时,修订的合约及附件实施后,相关品种的交割品标准和规范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对于市场功能发挥和风险管理都有进一步推动作用,有利于期现货市场的结合。此次修订案发布后针对各品种的运行特点均留出一段过渡期,以确保期货交割工作的平稳运行和市场各方对修订条款的充分理解。
责任编辑:李铮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allloginpage.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