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倒矿者跑路:5百万买矿卖4千万 银行曾争送钱
2014年09月11日 10:11 3576次浏览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分类: 相关新闻
“十多年前的陕北,人情浓厚,恐怕少有人会想到,后来会有那么多人因为欠债难还而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去‘跑路’。”榆林一名参与民间借贷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说。
煤炭产业是榆林经济结构中最为核心的部分,在出现危机时,煤老板也成为“倒下”的第一拨人。
记者在当地多日调查发现,“跑路者”在经济发展不同阶段,有明显的不同特点。煤老板是第一拨“跑路者”,但并不是所有煤老板都会“跑路”,最先“跑路”、最多“跑路”的是“倒矿者”,真正开矿采煤的煤老板,留下来经营还债的居多。
银行农信社曾争着给倒矿者“送钱”
神木,全国产煤第一县,亦是榆林民间债务危机的风暴眼。这个县曾经到处是煤矿,遍地煤老板。但如今,浮华退去,喧嚣的娱乐场所关门停业,退房潮渐起,烂尾楼高耸,大批煤老板、开发商不知所终。
“现在神木的煤矿基本都开着,虽然煤价跌得很厉害,但这边都是优质煤,有生产就还有收入,有现金流。”神木当地律师郭湘(化名)对记者称,“真正开矿的人开矿的钱也是借款或者贷款,也不敢停,一旦关停,银行等债主会立刻上门。”
从资金来源上看,倒矿者和开矿者的资金来源结构一般包括:部分银行贷款、部分民间融资。民间融资又分为股权方式融资和债权方式融资。差别在于,开矿者资金链条相对倒矿者要短一些,且开矿者可以有稳定的现金流偿还利息。
目前榆林各家银行对煤炭企业的贷款都很谨慎,特别是对民营煤矿企业基本是“只收不贷”。但是银行对煤炭企业或者说对倒矿者的态度并非一直如此。
当地一名国有银行资深人士对记者回忆称,在2008年至2011年这段时间,银行对煤老板积极主动。当时由于国有银行审批流程较长,而农村信用社贷款手续简单,审批更快,导致当时一段时间国有银行竞争不过农村信用社。
“当时炒矿的时候,煤矿上午叫价1亿,下午就可能涨到2亿。”上述银行业人士分析称,这时候谁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融到钱,谁就可能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赚取巨大的价差。
他说,由于农村信用社在下面县里,离矿山更近,当地老百姓更加信任农村信用社,以及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办理手续较为简单,这些因素都导致在那场躁动的炒作大潮中,农村信用社卷入得更快、更深。
民间融资更受青睐
但对民营煤矿以及倒矿者而言,银行贷款手续复杂,他们更多地还是选择民间融资。
首先,民间融资手续简单。当地多名投资界人士对记者表示,在2005年前后至2011年这段时间里,跟朋友拆借一两个亿的资金,连借条都不用写,打个电话款项就能很快直接到账。这种资金腾挪多是用作“过桥资金”。
比如一名煤老板花费1500万用作购买煤矿的定金,煤矿的相关证件等材料拿到以后,就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贷款批准之后,他就可以拿银行的相关批准证明去民间融资,等贷款发下来之后再还给民间资金方。虽然民间资金的利息很贵,但是在炒矿潮正热时,时间才是最贵的。
其次,民间出借资金意愿强烈。陕北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人情浓厚,风俗淳朴,亲朋好友之间的民间借款古已有之,只不过那时候多为无息借款。真正意义上的民间借贷,是随着21世纪初的煤炭经济起飞而迅速发展起来的。
有当地人士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他所在村里一名老太太在2000年初借给一个年轻人1万元,这名年轻人与几位朋友一起去陕北挖边角小煤矿,几年之后回来分给老太太200万元。这样的例子在当地人口中,比比皆是。
高分红成为人们往外借钱的一个原始动力。随着上述暴利案例越来越多,大家向外借钱时也逐渐都加入了利息。因为如果不是借给亲戚朋友而借给外人会得到较高的利息回报,所以亲戚朋友借款的时候也只能随行就市。
于是民间借贷渐成产业,庞大的“金字塔”结构的借贷模式慢慢形成。比如:十名有资金实力或者资金渠道的人合伙出资1亿元定金购买一个市价10亿元的煤矿(可能开采,也可能纯粹是倒矿),他们都是这个煤矿的股东,每人出资1000万。交付完定金,拿到煤矿的相关证件资料之后,他们就分别去“找钱”。
就民间融资渠道来说,他们与下一级出资人之间的关系可能是股权关系,也可能是债权关系。这一方面取决于双方之间签署的资金凭据,另一方面取决于双方谈判过程中的“气
氛”。“如果是股权关系,一般就写一张条子‘今收到×××股金×××万元’;如果是借款,就写‘今收到×××资金×××万元’。”神木一名煤矿企业中层管理人士对记者称,越接近煤矿第一层股东的人,越会选择股权投资,反之多是债权投资,因为煤矿的工商资料股东名单中只会出现最初的股东名单,“金字塔”下层的出资方无法体现。
就资金成本而言,月息一般在2分到3分,炒矿潮最热的时候,民间借贷利息可以达到4分到5分,甚至月息6分。对于这么高的资金成本,经营一般的实业都不如把资金拿出去放贷款。当地一种说法是,20%收益率的生意对神木人来说都认为是不赚钱的。
倒矿挣快钱
对于真正买矿进行开采的煤老板而言,他们融到资金买下矿之后会看好时机组织生产。虽然受到煤价下跌的影响,很多老板欠下巨额债务,但是仍有部分人选择留下来经营,没有选择“跑路”。但是这类从事实际营运的煤老板只是少数,更多的人都只是倒卖矿山。
“这个链条上有的人挣快钱,有的人挣慢钱。上游就是倒矿山,拿到一个矿山然后卖掉,并不会开采。这部分人要有很强的官方关系。”一名亲身参与过煤矿拍卖的西安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参与的一个竞拍项目花了500多万元拍下一个煤矿,很快就以4000万元价格出手。完成这笔交易启动资金只需要不到200万元,因为500万以上可以分期付款,付完首付之后就把矿转给下家,拿到4000万之后再付清300万尾款即可。
“矿权转让程序很麻烦,名义上可以流转,但有行政限制。探矿证上有公司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般不允许变更或不允许变更两次,主要是为了限制矿权倒卖。但是可以转让公司股权,股权变更在工商局变更登记一下就可以了,所以倒矿表现出来的就是转让公司股权。”上述西安律师称,矿权交易一般都有政府官员参与,“只有领导坐在那里,掏钱的人才会掏得安心”。
他还记得,曾经有一家上市公司来买矿,拿到资料去做评估,然后拿评估报告到股市融资,但是陕北煤矿储量很大,所以储量评估价值很大,但是没有多少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可以真正地开采。
“巨人”倒下
榆林当地人士对记者称,从1990年代末到2011年,在煤炭经济带动下,榆林地区特别是神木、府谷两个煤炭大县,逐渐形成了一股强劲的民间借贷的龙卷风,从煤企到银行,从农民到公务员,几乎全民参与其中。
但谁都没有料到,2012年危机悄然而至。“上半年鄂尔多斯出现危机的时候,大家都没有想到危机也会蔓延至我们这里。”一名榆林当地银行界人士对记者表示,2012年下半年经济整体出现断崖式下跌,资金链出现了裂痕并最终有环节绷断,仅一年多的时间,很多人过去十年积累的财富瞬间归零。
倒矿者成为第一批倒下的“巨人”。这类人具有两个特点,第一,因为压根没想过要开采,所以没有技术、人力、渠道储备,就算开采也开不起来,矿一旦卖不出去就相当于砸在手里。第二,倒矿获利的关键就是煤矿的价格要一直上涨,一旦市场价低于先前的买入价就亏了。
当地一名经营矿产交易的人士对记者称,自己的一名朋友在几年前花12亿元买下一个煤矿,去年有人出7亿元买,他朋友没有卖,现在5亿元都没有人要了。“不敢卖了。12亿元买矿的钱都是借的,卖了还不够还账的。很多债权人盯着,也不敢卖。现在煤价也不行,开采也没有钱。就这么死扛着,我看已经快扛不住了。债权人也不敢逼他太急,逼太急可能就‘跑路’或者跳楼了。”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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