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率连续第七次上调 部分商品至17%

2009年06月10日 16:42 426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新材料前沿

  国家扶持出口又出力举。记者昨天从财政部了解到,我国从6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这是我国自去年8月份以来连续第七次上调出口退税率。
  此次调整分为五个档次,涉及农业深加工、机电、鞋帽、玻璃制品、钢铁制品等不同类型加工制造业产品,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从5%到17%不等。与之前相比,这次退税涉及面更广、力度更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将合金钢异性材等钢材、钢铁结构体等钢铁制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并将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同时,将罐头、果汁、桑丝等农业深加工产品,电动齿轮泵、半挂车等机电产品,光学元件等仪器仪表,胰岛素制剂等药品,箱包、鞋帽、伞、毛发制品、玩具、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部分塑料、陶瓷、玻璃制品,部分水产品,车削工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则提高到13%;此外,玉米淀粉、酒精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为稳定出口,我国从2008年8月开始逐步提高出口退税率,随着金融危机蔓延,5个月时间内4次调整出口退税率,先后受惠行业包括纺织、服装、模具、箱包、机电产品等。09年伊始,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仍在深化,2月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4月1日,再次提高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并将调整范围扩大至轻工、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和电子信息等行业。
  影响:财政减收增添压力
  面对这频繁的上调出口退税率,市场开始呼吁出口全退税。财税专家表示,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前提下,一步到位取消关税还不现实,出口退税率的频繁调整实际上是政府在财政负担能力与出口增长之间“相机抉择”的结果。
  长期:退税不是治本之道
  关于提高出口商品退税率的效用,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从短期看,当前我国出口形势依然严峻,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率有助于降低出口企业成本,对于稳定外需有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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